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6年哈萨克斯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4-22 16:43:02 点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哈萨克斯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一)推荐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注重人选综合素质与专业匹配度,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推荐范围:大四本科生。

(三)项目详情:哈萨克斯坦互换奖学金项目具体指南,可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在项目检索专栏中按国别检索查询。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4月24日前首次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国别院校信息查询,经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获批后,进行网上报名。24日16:30前各学院将研究后同意推荐的学生推荐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送至勤业楼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_hzjl@163.com。

(二)材料提交:首次登录报名完成后,由所在学院将报名回执、个人相关申请材料(学生申请书、在读证明、承诺书、相关证书、成绩单、思想政治综合评价材、学院推荐意见等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勤业楼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_hzjl@163.com 。各学院须于4月24日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

三、派出相关要求

(一)培训要求:结合留学目的国语言要求及实际情况,被推荐后,经选拔录取的人员需在派出前参加2个月的俄语、留学对象国国情等方面的培训(既往培训时间为2026年7月初至8月底,具体根据项目通知执行),且必须通过结业考试。未通过俄语培训及结业考试者,将不予派出。

(二)预科学习:赴留学目的国后,留学人员原则上需先进行一年的语言预科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专业学习;未通过语言预科学习的,须按要求办理提前结束学业回国手续,并根据留学基金委协议要求履行相关约定责任。

(三)学籍安排:被录取人员本科毕业后且在接到录取通知后,由所在学院做好毕业去向登记。

四、遴选把关要求

各学院须加强对拟推荐人选的品行学风等方面的严格审核,在申请人电子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明确对上述表现的评价意见,确保选拔推荐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学业优良的优秀学生。

五、联系方式

许老师6193131 6193404 15247235501

电子版报送邮箱:dw_hzjl@163.com

六、其他事项

1.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符合条件的大四学生,做好组织动员、严格审核,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相关问题请咨询联系电话。

2.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材料提交不完整、信息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 最终录取结果由外方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根据相关文件执行,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