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李红梅等十一位同志荣获包头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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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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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经各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共推荐了15位候选人。鉴于暑假的特殊性及上级文件的时间要求,人事处会同组织部、工会、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审议,最终按推荐名额共推荐8位教师参与评选包头市优秀教师和3位同志参与评选包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9月9日接包头市教育局通知,我校推荐的11位同志分别获包头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在教师节到来之际进行全市范围的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推动我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号召全校教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事处 )
附:
我校受到包头市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荣获“包头市优秀教师”:
音乐学院:李红梅
教育科学学院:刘俊英
马克思主义学院:闫晓荣
体育学院:李 秀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郭广丰
文学院:倪素平
政治与法律学院:杨冬梅
资源与环境学院:常立新
荣获“包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创业教育学院:张东虎
学生工作部:李胜强
国有资产管理处: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