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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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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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做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我校纪委配发了《准则》和《条例》,发文要求各党总支、各部门、二级学院于10月29日利用全校组织生活期间,组织全体党员,结合纪委、监审处此前印发的《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十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以及内教《纪检信息》19期等文件精神,研读《准则》和《条例》原文,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基本要义,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和自治区严肃查处了教育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少数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这些案件触目惊心,令人深思。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反思以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讨论,全体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一定要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深刻把握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责任追究,把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到底。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严律己,筑牢防线,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组织要对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深查细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法律规范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让《准则》和《条例》成为共产党员做人、做事的重要指南和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