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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评估问答 | ①参评学校接待评估专家须注意哪些事项?②参评学校怎样做好整改工作?

来源: 时间:2017-07-13 15:24:53 点击:

编者按:2017年下半年,我校将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使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审核评估基本知识和学校教育教学基本情况,促进学校评建工作,我们将在校园网首页、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同步推出【审核评估】专栏,欢迎关注。

36.参评学校接待评估专家须注意哪些事项?

参评学校的接待工作应本着节俭、方便、务实的原则。

评估专家接送应事先与评估专家组秘书或项目管理员取得联系,按照评估纪律的要求,不安排校领导到机场、车站迎送评估专家。在车辆安排上,应简朴务实,以合乘车辆为主。不安排任何形式的欢迎仪式。

评估专家驻地是评估专家工作和休息的地方,应选择便于评估专家考察活动、具备基本住宿条件的校内宾馆或招待所作为评估专家驻地。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可就近选择符合评估规定的宾馆作为评估专家驻地。宾馆内须安排供评估专家工作、查阅资料的会议室。评估专家住房内的物品,应在宾馆原有生活用品的基础上,配置计算机等工作和办公用品,保证评估专家的工作需要。

评估专家用餐以自助餐、工作套餐为主,禁止任何形式的宴请。

37.参评学校怎样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评估专家组在完成进校考察工作后,参评学校要对评估专家反馈会上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正确、客观地理解评估专家的意见建议,为整改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打好基础。在接到评估专家组的审核评估报告后,参评学校要认真分析该报告,并以此作为整改提高的主要依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整改方案,部署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认真研究、扎实改进、务求实效。

整改方案应在评估专家组离校后两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整改结束后,应对整改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并在评估专家组离校一年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同时,准备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