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保卫处关于清理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9-08 16:00:49 点击:

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同学:

为积极配合我市“迎评创卫”攻坚任务,进一步加大校园秩序和校容环境治理力度,保卫处将自2021年9月8日起,对校园内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对校园内自行车存放点进行规范整顿。具体措施如下:

一、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集中存放地点

1、南院:16号学生公寓楼西侧。

2、北院:13号楼和14号公寓楼后。

二、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认领期限

1、认领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12月8日。

2、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7日在学校集中存放并认领,9月18日—12月8日在青山区交警大队集中存放并认领(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138号)。

三、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处理的指导意见

1、在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认领期限内,相关教职工、学生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认领,联系电话:0472-6193152;

2、超过学校规定认领期限,保卫处将按有关规定,将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移交包头市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处置。

敬请各位老师、同学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请文明、规范、有序停放各自车辆,携手共建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美好的校园环境,衷心感谢广大教职工、同学们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配合!

包头师范学院保卫处

2021年9月8日